文/Charles陈勇(FMC创始人)
人员成本在猎头公司的成本构成中占比最大的(不少公司甚至会超过营业收入的70%),薪酬机制自然成为猎头公司最核心的管理环节之一。
猎头的薪酬核心有三个部分:底薪、奖金/佣金(业绩提成)、其他(如:KPI绩效奖,年终奖,人员推荐奖等等)。
薪酬设计思路一般有两种体系:
一、奖金制。它的核心特点是:底薪占收入的比重较高(往往超过70%);奖金并非简单直接与个人业绩挂钩,而是由上司在综合考虑个人业绩、团队达成等因素后进行分配。践行该体系的有MichaelPage米高蒲志,RobertWalters华得士等英国公司。
二、佣金(业绩提成)制。它的核心特点是:佣金收入占收入的比重较高(往往超过50%);佣金直接与个人业绩挂钩。市场上绝大部分公司采取佣金制体系。
佣金的计提机制大体分为三种:
一、起提线机制:按底薪的倍率设置起提线,超线部分按设定比例计取业绩提成;
二、工资预支机制:设定顾问的总收入在业绩中的占比,扣除已支付工资后,计算业绩提成;
三、底薪加提成制:不设起提线,不回扣底薪,按业绩设置阶梯式的提成比例。尽管公司之间的业绩提成的计提方式不尽相同,但大体都不外是这三种方式的变种或组合。就分配而言,三种方式本质上大致相同,区别只是管理者的视角及强调重点不同而已。
猎头公司的薪酬机制,尽管其构成元素比较简单,但有三个问题非常值得
转载请注明:http://www.0431gb208.com/sjszjzl/242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