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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人力资源公司猎头合同的那些纠结

来源:猎头公司 时间:2022/6/10

猎头合同很多人也称猎聘合同,是人力资源公司猎头猎聘业务的常规合同,法律从业这些年,也接触了大大小小、各式各样的猎头合同,终归感觉门派繁多,武功各异。合同改来改去,其实我最纠结的就这么几个点,聊聊我的理解和经验。

一、专业术语的应用

猎头业务涉及的专业英语词汇或者英语缩写词汇基本在合同里没有体现,当然这仅局限于我们的国内使用的猎头合同,不涵盖那些国际化的猎头公司所使用的版本。为什么不用英语词汇,因为你的客户几乎都是中国人,别瞎整那些无用的,要实际,接地气,看得懂。

二、猎头服务费用的计算基础

人力资源公司使用的猎聘合同中,往往会以候选人的年薪和综合薪酬来作为服务费计价的基础。

但是我总觉得不是人力资源公司装糊涂就是客户在“耍流氓”。原因在于这个标准实在是飘忽不定,举个例子,合同中约定“乙方推荐的人才年薪范围:基本工资+绩效奖励+津贴项目+奖金项目+已经明确具体数额的股票、期权等项目之总和,非货币化福利不纳入年薪范围。”乙方即人力资源公司。

其实这明显就很难确定基准。为什么?因为你的计价标准本就建立在一个变动的基础之上,如何要求客户定标准?假设人力资源公司的候选人成果入选,那么人力资源公司和客户之间的定价往往出现下面两种情况。

(一)人力资源公司与客户定价时间早于候选人入职客户时的薪酬定价时间。这种方式,很多客户不太能够接受,因为客户会和候选人讨价还价,所有的薪资结构、福利等待遇都有可能推到重来。此情形下,如果客户成功说服候选人选择较低的年薪入职,那么候选人的年薪就低于你人力资源公司的定价标准,而根据合同,客户还要按照约定中的高标准支付服务费,客户会觉得亏。

(二)人力资源公司与客户定价时间与候选人入职客户时的薪酬定价时间相同或者稍微晚些,通常都是以这样方式操作。这样一来,人力资源公司掌握了看起来比较灵活的优势,但是真的怕客户和候选人联合起来做局,联手降低人力资源公司能够探知到的年薪,毕竟这不是没有方法的。

小结,这个问题的解决办法也就是,计价标准变化多,多多沟通,反复和客户、候选人保持密切联系,以达到探知服务费计价真实基础的目的。

三、容易被遗忘的混合型合作关系

这里所称的混合型合作关系其实是劳动关系和非劳动关系的别称。

因为猎聘业务中的入职概念,我和他人有过讨论也有过争论。首先表明立场,如果我站在人力资源公司角度,那么我坚持认为:候选人的入职概念,应该包括两种情形,即包括建立劳动关系和非劳动关系两种情形,入职即认为该候选人与目标客户建立劳动关系和非劳动关系之日。非要问我为什么,原因就是:

(一)劳动关系或者非劳动关系建立是法律关系的确实时间,就像劳动关系和劳动合同关系有少许概念意义上的差别一样。建立劳动关系未必订立劳动合同,因为订立劳动合同的时间一般会延迟,别管什么企业高大上、效率高,再高HR们都需要时间。

(二)大家都忘了,合同里都写的是年薪,但是年薪背后的意义是基于劳动关系而获得的货币性收益,而忽视了候选人与客户企业的其他法律关系。

如果我是客户的顾问,我可能会给合同留下漏洞,就按照劳动关系建立时候选人的年薪来定猎聘服务费,假设,原计划年薪万,服务费20万,客户与候选人洽谈后,年薪50万,再建立一个合伙协议,合伙收益50万,那么客户和候选人的收益都没有被损害,唯独人力资源公司的服务费少了10万,因为合同是以建立在劳动关系基础之上的年薪作为计价标准。

小结,在不同的立场,以不同的视角看待法律关系会得到不同的结果。

四、候选人“撞库”

猎头业务做得久的企业,合同中都基本会考虑这么一个“撞库”的问题。啥是撞库,简单而言就是人力资源公司推荐的候选人与客户自有人才库或者通过自己的渠道去联系到的候选人信息完全重叠。大白话讲,“你推荐给我的人,已经在我的人才库里,不算你推荐的。”、“你推荐给我的人,我们招聘部门已经通过平台招聘了解到了,这不算你推荐的。”。

大写的尴尬。

对于起草和修改合同的我而言,这十分的痛苦,明知这是耍流氓,我又能如何?面对这样的条款,我一直感觉绵软无力。

客户真要这么说,你人力资源公司怎么办?你有什么渠道去鉴别不是客户人才库里的人才,不是他自有渠道找到的人员?

基本没有,这完全靠诚信。现在网络猎聘的平台太多,什么猎聘网、猎上网、猎众平台等等,大家靠的还是诚信,平台做的很多工作就是,积累简历,建立人才库,单向屏蔽信息,可能以求颠覆传统猎头模式的目的。

小结,猎头业务更多讲究诚信为本,一厢情愿的以为客户毁约、违约就能进什么黑名单,在目前的政策环境而言,还是有点难。除非你的期待利益值得你去启动司法程序寻求自救。

总而言之,前面提到的问题其本质也是法律风险的问题,只不过平时这样的风险不常发生,你就感觉不到了它的存在。很多时候,不是人力资源公司不知道,也不是客户不知道,只是大家揣着明白装糊涂。

问题在于我们现在对于风险的了解还太少,因为当你的收益还不够庞大时,你感觉到现在的风险只是一滩积水而并不是个深渊。

你在凝视深渊时,深渊也在凝视着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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