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统一的律师事务所文化,是为了确保律所发展所必须的高素质人才,更好地发挥律所员工的潜能,促使人才合理流动,提高工作效率。
根据律所的岗位需要及工作岗位职责说明书,利用各种方法和手段,如接受推荐、刊登广告、举办人才交流会、到职业介绍所登记等从组织内外部吸引应聘人员以及猎头公司等。
在筛选简历时要全面衡量候选人,针对员工层次而言,不仅要考虑候选人的履历和和外表、学识和才能,还应考虑其特殊才能、兴趣爱好等软实力。针对管理层的候选人而言,应考虑管理者的个人魅力、领导艺术和自我决断能力,更重要的是要选择与律师事务所文化和价值观相符的人。文化与价值观的认同是员工选聘的重要条件,律师事务所在选聘时必须吸收那些至少具有组织的某些重要价值的人才,录用那些其个人价值通过在组织中的工作得以满足的人才,并且经过资格审查,如接受教育程度、工作经历、年龄、健康状况等方面的审查,从应聘人员中初选出一定数量的候选人,再经过笔试、面试、评价中心、情景模拟等方法进行筛选,最终确定录用人选。在此基础上,找出个人工作规范,列出律师事务所所要求的个人品德、特点、技术和能力等;因此,律师事务所在招聘或人员晋升时应手握两把尺子:一是工作能力和绩效,二是对律师事务所价值观的认同。同时,人力资源的选拔,应遵循平等就业、双向选择、择优录用等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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